陕西证监局于2024年9月29日公告,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发出警示函。此次处罚缘于开源证券个别员工未获审批即私自二次分配协同业务绩效奖励,暴露出公司薪酬管理机制的不足,未能充分防范廉洁从业风险。同时,公司在人员任职信息的报送上也存在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违反了证券行业相关的廉洁从业规定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开源证券被要求针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薪酬分配合法合规,并提升人员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公司若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书送达后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在复议或诉讼期间,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综合财中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