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越)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开源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是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依托虚假、无收益或有明确资金来源且即将建成等项目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挪为他用;三是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
上述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等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开源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